資產傳承

用信託傳承家族財產的3個注意事項

工商時報傅沁怡的這篇報導提到會計師針對利用家族傳承財富的三個注意事項。

1、選任專業的信託機構

依照不同資產態樣,交付的資產組合會涵蓋很多種類,例如家族營運的公司股份、不動產、珠寶,或是常見的金融資產(股票、基金)。

對於這樣的資產組合,會計師建議要選任專業的信託機構,才能達到資產傳承的永續性。

為什麼要選任專業的信託機構?

這是因為信託分為由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的「營業信託」,以及由非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則稱為「民事信託」。

兩者有四個不同:法律規劃、監管機關、專業度與會計透明度、受託人的信用風險與永續性。

原因是當金額高的時候,營業信託有較高的資本額,信用風險比民事信託的受託人低。


2、財產證明要清楚

近年來國際對於金融的監管力度加大,從洗錢防制到對信託都是,信託機構內部法令遵循也越來越嚴格。

從客戶(委託人)、受託資產、受益人都會審查。

例如受託資產會調查是從哪邊來?有沒有資料證明其來源。

這邊報導提到:

實務上,台商常透過境外控股公司、多層次,或是代持架構等方式持有企業股權、不動產、藝術品,或金融商品等資產,進行家族財富傳承時,為了因應多變的稅務環境,建議應先進行企業架構重組或資產調整,再將目標資產交付信託。


3、信託是傳承工具,並非節稅工具

以台灣來說,台灣的信託分為「自益信託」、「他益信託」。

假設都是自己委託,兩者的差別在於如果受益人是自己,例如資產賺錢是自己可以領,就是自益信託,受益人是他人,就是他益信託。

很多人會忽略做「他益信託」可以節省贈與稅,其實有盲點。

法律規定,做「他益信託」,台籍委託人需就「他益資產」交付信託時就須課徵贈與稅,而受益人則於取具信託的所得時須課徵所得稅。

總結

信託是許多台商在規劃家族傳承時會思考的工具,但實際運作時,必須多了解並遵循相關法律的運作機制,評估要使用什麼樣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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