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所有文章

ETN與ETF的投資效益評估

鉅亨網:近年來由於金融市場全球化快速發展,促使金融商品推陳出新,金管會2018年2月27日表示,為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已參酌國際作法,研議開放我國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xchange Traded Note;簡稱 ETN),目前有 10 家券商達到發行門檻的要求。

其中,元大、富邦表態有發行意願,預估最快今(2018)年第 4 季國內市場可見到這類新商品。

ETF中文為交易所交易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或是指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讓我們想想,在交易所內還可以交易什麼呢?肯定還有其他東西吧!

其他在交易所交易的東西我們稱為:交易所交易產品(ETP),包括我們常用的ETF外,還有交易所交易商品(ETC)、交易所交易工具(ETV)及交易所交易債券(ETN)等。

ETN是一個比ETF還新興的金融商品,ETN的概念是結合ETF概念與債券架構,2006年6月中旬,巴克萊銀行(Barclays Bank PLC)將兩者融合後放在交易所掛牌交易,率先引進美國市場。

ETN的架構類似遠期契約概念,是一種未來支付的承諾,基本型態通常是以發行人(通常為投資銀行)發行的無擔保、優先順位債票券(Senior unsecured debt security),透過結構化的設計,將該債券投資損益連結至追蹤標的市場指數、指標或策略的總報酬(Total Return),扣除投資人手續費用後,將淨報酬支付給投資人。

此外,大部分的ETN在其存續期間內大多不另外支付債券利息。

投資ETN的獲利模式是透過ETN取得指數的報酬,在到期時扣除成本後,由發行公司支付給投資者報酬。

雖然最後取得指數報酬的結果相同,但ETN與ETF最大的差異在於報酬的取得過程。

券商發行 5 年期追蹤台灣 50 的 ETN 商品,募集到新台幣 50 億元,但這 50 億元不限資金用途。

也就是說,不一定要用來投資台灣 50 成分股或台灣 50,券商可把 50 億元作為其他用途使用,但是,當 5 年到期後,券商要給付給投資人的報酬,卻必須是這 5 年期間台灣 50 的表現報酬。

ETN與ETF都是追蹤某項指數,就費用上來講是比共同基金來的親民,也更容易交易,但是ETF會實際持有追蹤指數的成分股(視追蹤方式有所差異,但不大),而ETN本質上唯一無抵押、非次級債務的商品,它的價值完全是基於市場指數的價格,也沒有實際實際持有成分股。

沒有實際持有指數成分股,也代表投資人不是成分股的股東,ETN投資人只取得指數報酬的承諾,如果有實際成分股,在ETF發行公司倒閉時,ETF資產會回歸投資人所有。

ETN的價格主要取決於發行公司的信評,如果該公司遭到降評,即使指數並沒有下跌,ETN價格仍可能走跌。

ETF指數投資規避了基金經理人的影響,基本上只剩市場風險,而ETN卻給投資人多承擔發行公司降評、倒閉的可能性,多承擔不必要的信用風險。

結論

我們可以將ETN當作是ETF的堂兄地看待,但是對於散戶來說,利用ETF即可以達成90%以上的財務目標,並不需要多利用到ETN,ETN投資市場仍存在著相當大的風險,最好留給了解對於債務責任有研究的機構投資人。

新聞來源

鉅亨網─台灣將可投資ETN商品 10家券商達發行資格 元大、富邦搶首發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