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免除境外遺產稅,有分為兩個方向:
一個是放棄國籍,一個是不放棄國籍。
不放棄國籍的情況下,如何免除境外遺產稅?
如果想把課稅範圍從全球課稅限縮到境內課稅,在不放棄國籍的情況下,是要讓自己不符合「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規定。
換個方式講,不放棄國籍的情況下,要讓自己不經常居住在國內。
免除境外遺產課徵有兩個階段:
- 免除戶籍,離境超過兩年,確定戶政事務所已除戶籍
- 回台灣後,一年居住不能超過半年。
身分 | 地點 | 時間 | 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 【國籍】 |
經常居住 中華民國境內 |
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 |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 |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365天者。 | |||
經常居住 中華民國境外 |
不合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規定者而言 |
套用上面的方式,就是要讓自己在台灣沒有戶籍,第一階段中有兩個方向「主動除戶」與「被動除戶」。
方法一:主動除戶籍
通常是移民,主動去公所申請,將戶籍遷離住家,戶籍登記轉遷到公所。
這樣但仍然保有國籍,但會影響所得稅的申報,需要綜合評估。
方法二:被動除戶籍
根據戶籍法規定,如果離境超過兩年,沒有入境寄戶,管理系統會自動彙整批次檔給戶政事務所,戶政會幫這些人除戶籍。
適合:不長年居住台灣,國外有居住地的人。
不放棄國籍的情況下,這個方法怎樣會破功?
如果死亡前兩年內居住超過365天,想要「在不放棄國籍的情況下免除境外遺產稅」就會白忙一場。
這樣的方式其實已經限縮了可行性,大多數人都沒有財務能力在國外居住兩年再回來。
即使照做,效益也需要評估,是否值得這樣費工夫?
可以想想除籍、居住境外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繳稅,遺產稅最高級距就是20%,突破法規不難,但執行並不容易。
放棄國籍的情況下,如何免除境外遺產稅?
根據遺產稅的課稅範圍,只要放棄國籍,就能免除境外遺產稅。
但要注意,如果是在死亡前兩年內放棄,這樣是無效的,並無法免除遺產稅。
遺產稅課稅範圍 | |||||
被繼承人身份條件 | 課徵標的 | 課稅 原則 |
|||
境內遺產 | 境外遺產 | ||||
課徵 對象 |
中華民國國民 | 經常居住 中華民國 境內 |
要課徵 | 要課徵 | 屬人 |
經常居住 中華民國 境外 |
要課徵 | 不課徵 | 屬地 | ||
非 中華民國國民 |
相關規定
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有左列情形之一︰
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
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三百六十五天者。
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係指不合前項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規定者而言。
47 我目前只会看房子国外的。也怕有人貪我遺產。梅姐與演員單身不在了。
香港到加大我不在台湾演中国也是,日本也快要。Yahoo與PChome我在投資。20年就不做了。英文看很慢外文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