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金種類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分三種請領方式:
- 一次退休金。
- 月退休金。
- 兼領1/2的一次退休金與1/2的月退休金。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前退休,新舊制年資如何計算?
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的公務人員,退休金的計算基準是以最後在職經銓敘審定的本俸、年功俸、薪額去計算,並依照下列的規定計算基數:
一、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一次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的本俸、年功俸、薪額加新臺幣930元為基數內涵;月退休金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之本(年功)俸(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930元。
二、在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以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的本俸、年功俸、薪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後退休,新舊制年資如何計算?
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的公務人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應給的退休金,依下列規定計算基數:
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
(一)一次退休金: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的平均俸額、薪額,加新臺幣九百三十元為基數內涵。
(二)月退休金:依附表一所列退休年度適用的平均俸額、薪額為基數內涵;另十足發給新臺幣九百三十元。
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依附表一所列各年度平均俸額加一倍為基數內涵,民國118年後以最後在職15年平均計算基準。
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部分,採逐步調整為最後在職前 15 年平均俸額、薪額107年7月1日至 108年12月31日訂為「最後在職往前 5 年平均俸額、薪額」,之後逐年拉長 1 年(109 年為 6 年均俸,以此類推),調整至 118 年以後為「最後在職往前 15 年平均俸(薪)額」
有訂過渡條款,新法施行前已達月退休金起支條件者,於新法施行後退休生效者,仍得以最後在職等級計算,不受均俸影響。
為了保障已退者,新法施行前已退休者,一律不適用均俸規定。
退休所得替代率分母值(本俸 2 倍),一律用最後在職俸額計算,不適用均俸。

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範圍(上限與下限)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者每月的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替代率上限計算的金額,因此退休金上限是所得替代率的上限。
退休所得替代率是指每月所領的退休金占最後在職同等級人員每月所領本俸額加計一倍金額的比率。
所得替代率={月退休金(含月補償金)+優存利息(或社會保險年金)} ÷ (在職本薪×2)
兼領月退休金者,替代率上限應按兼領月退休金的比率調整。
新制所得替代率分10年調降,從 75%開始,118年1月1日調降至60%(年資 35 年);
對於已退休人員:
已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上限 | ||
年資 | 舊制 | 新制 |
35 | 75% | 60% |
30 | 67.5% | 52.5% |
25 | 60% | 45% |
15 | 45% | 30% |
現職人員與新進人員可採計40 年,上限從77.5%降至62.5%;替代率同已退人員。
所得替代率的下限為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調降至最低保障金額時(32,160 元),維持領取最低保障金額;如調降前之月退休總所得已低於最低保障金額(32,160 元),則不予調降。
替代率應依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


純新制公務人員,年資25年的退休金

純新制公務人員,年資30年的退休金

純新制公務人員,年資35年的退休金

退休金的調整
新制上路後,最麻煩的是退休後的退休金原則上不會跟著現職人員的調薪而調整,但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
調整後之給付金額如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 5%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布施行後退休生效者,應按退休生效時的待遇標準計算每月退休所得,經審定後不再隨在職同等級人員調整重新計算。(第38條)
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其相關執行規定,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定之。
在施行細則中規定,調整機制應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或至少每4年,由銓敘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經濟成長率、人口成長率與平均餘命,及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公告。
如何計算退休金有多少?
近期,銓敍部推出「新版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試算系統」,有興趣的公務員想計算退休金,可以前往該系統進行試算。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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